我和妻子的故事35

2468714326 发表于 2021-9-19 23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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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经常在公共媒体上听到这样的话,比如谴责美国时,说:“这是个多极化、多元化的世界,要允许各种不同的意识形态并存。”

——抛开萨达姆是否真欠揍的因素不谈,意识形态并存的观点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正确,如果基督教试图消灭伊斯兰教,那就是错误的。最不济,也是自己玩自己的,谁也甭招谁。

一个健康的社会,同样也应当是多极化、多元化的。比如说贫富差距,贫富差距很大,本身并不可怕,比如美国,比尔盖茨和一个普通美国失业者相比,贫富差距大不大?非常大,但美国社会却相当稳定,一个非常重要的、也是唯一的原因就是:除了贫富两极,还有不穷不富的第三极:中产阶层。是这个最庞大的群体保持了社会的稳定。

再比如中国,如果中国只有贫富两极:一部分人富得流油,其他人都穷的尿血,这就要坏事了。国家最需要考虑的,不是消除贫富差距,而是想办法怎样迅速产生界于富人与穷人两极之间的第三极:既不十分富有,但绝对不贫穷的一个最庞大的群体作为社会中流砥柱。这才是一个安定的社会必须具备的重要元素。

钟相在中国第一个喊出“均贫富,等贵贱”的口号,转眼八百多年过去了,纵观当下的世界,没有哪个国家做到了这一点。每一个试图强行这样做的国家,无一例外不是最终遭到了“等贱,均贫”的下场。

我之所以说了上面那么多,主要是想把话题最终导入我们要探讨的话题:多元化社会里,人的行为模式。

在一个健康的多元化社会里,应当是多种行为模式并存的,不过有一个前提: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。世上的事情,并非只有对与错两种,更多的是界于对、错之间的临界行为,刑事法上有一个重要原则:“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。”

那么,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:“行为不损害他人不为错”?我认为,这种说法,对极了。

如果他人的行为没有损害你、以及公众利益,虽然你可能不理解,因此不能接受。但是除非有人让你强行理解、强行接受。否则,你无权谴责、无权嘲讽,更无权反对。否则就好比你冲进别人家里强行让主人换个端正的坐姿一样,这是一种十分欠揍的行为。如果你因此愤愤不平,那就相当于把别人家的棺材抬到自己家去哭,荒谬,昏聩。

比如,对于我来说,我不能接受虐恋(S/M)行为,也不能接受同性恋行为。但是,我并不因此认为那些行为不正常,我并不认为那些行为应当谴责。

比如对于S/M,通过李银河院士的分析,我们知道了,原来这是一种很正常的行为,类似于你情我愿的周瑜打黄盖,有些人在被虐过程中能得到强烈的性快感,有些人在虐人的过程中能得到强烈的性快感,人家两个人关起门折腾,与你外人毫无关系。除非S爱好者拿鞭子跑大街上或者闯入你家中强行抽你,或者M爱好者跪地求你抽他,否则,轮不到你认为不正常,再说一遍:与你无关。就像我非常不喜欢吃臭豆腐,但我不认为别人喜欢吃臭豆腐的行为很变态一样。倒是那些因为自己不喜欢吃臭豆腐,因此就大骂别人吃臭豆腐的行为很错误的人,非常变态。

昨天在讨论区里看到了一个关于一枝独秀的帖子,有位名叫做xiehou的朋友跟帖非常精彩,摘录一段如下:“首先说明的是,我不赞成更不会去交友(这是个人选择问题不存在轻视或鄙夷),但是会尊重他人的生活方式。社会是朝前走的,个人的空间和权利会逐渐地被他人认可、尊重,古人云”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“正是此谓。”

——如果人人都能这样想,还会存在那些荒谬么?

无论是对于全世界范围之内还是仅限于中国,S/M,同性,群体性行为,等等这些,在相对比例上来说,都还仅仅是一个很小很小的群体。我实在弄不明白,怎么就把卫道士们吓成那样。

在当下的中国,虽然很多人满口仁义道德,大声赞美忠贞不二。但是,有一个事实我们是绝对回避不了的:真正做到一生忠贞不二的夫妻,少之又少,我毫不夸张地说,能够做到忠贞不二的夫妻的数量,比参加夫妻交友的夫妻的数量还要少。而更多的夫妻,选择的是欺骗,既欺人又自欺,否则,那些风月场所也不会越禁越多了。

回顾我们的周围,朋友,同事,有几个忠贞不二的?你身边的同事,有多少是暗中苟合的?你身边的朋友,有几个是没嫖过娼的?你知道么?——因为这种事情太多,所以我们都麻木了,也就很少有人觉得不正常了。好比无官不贪的政坛,你贪我贪大家都贪,谁都不会笑话谁。